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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学工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5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 、以200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的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具有社会竞争力的人才为中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服务。

    二、制定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国防教育;配合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择业教育和其他日常教育。

四、调查学生的思想状况,构架学生与学校的沟通渠道。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并向学校反馈调查结果,确保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及时性。

五、完成党委交办的学生党员教育工作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的工作,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建构网络心理咨询途径。

八、协同学生科开展学工干部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学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学生管理干部开展学工经验交流和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存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的研讨工作,评比、推荐、收编学生工作优秀论文,必要时报批出版。

十、完成院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学工处

〇〇八年七月

 

 
责任编辑: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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