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科技职业学院安全卫生规范
管理处罚措施
为加强我院的餐饮,商店食品,商品生产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本着为师生健康出发,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服务宗旨,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操作,扰乱经营秩序,不讲公共卫生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如下处罚措施:
一,餐饮业卫生要求
1、上岗未穿工作服、帽、穿拖鞋、个人卫生不整洁的处罚5元/次。
2、留长指甲、长胡须、配戴饰物、入厕不脱工作服、帽的处罚5元/次。
3、工作间抽烟的处罚10元/次。
4、地面有油垢、污泥、杂物未及时处理的处罚10元/次。
5、墙壁不清洁,屋顶有扬尘、蜘蛛网的处罚20元/次。
6、餐厅桌椅不干净,摆放不整齐的处罚10元/次。
7、售饭间及窗口不整洁、不干净的处罚20元/次。
8、防鼠、防虫、防蝇工作不到位的处罚20元/次。
9、操作间的内物品不分类存放、杂乱无章、地沟不清洁、卫生条件差的处罚30元/次。
10、各种用具不洗干净、消毒不到位的处罚50元/次。
11、仓库零乱、无标识、不通风、有异味的处罚20元/次。
12、出售食品有虫、沙子、渣子的处罚5元/次。
13、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要立即处理并处罚100元/次,造成的其他后果由业主全部承担。
14、售饭间用炭炉、操作间用炭炉子煤渣散落地面的处罚10元/次。
15、餐厅泔水没有用专用容器、没有指定地点,容器、地面、器具不清洁的处罚10元/次。
16、门前四包卫生不干净、水沟不干净、乱晾衣服乱晒衣服、乱贴宣传单的处罚10元/次。
17、发现互相杀价、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200元/次。
18、服务态度粗暴与师生发生纠纷的处罚200元/次。
19、管理人员发现有问题的地方应及时改正,无故拖延或不清理的将处罚50元/次。
20每次卫生大检查低于80分的将处以50元/次的罚款,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低于80分将罚款500元,并停业整顿。
二、商品及其他经营场所
1、经查出售三无产品,将没收该商品并处罚200元/样。
2、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将没收该商品并处罚200元/样。
3、出售过期、发霉、变质食品,将立即销毁并处罚100元/样。
4、卫生大检查低于80分的将处以50元/次的罚款,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不合格将罚款500元并停业整顿。
三、本措施从2006年11月20日起执行。受到处罚如拒不到财务交罚款的将从押金中双倍扣除,望各位业主及工作人员自学遵守。
后勤处
200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