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教学管理 >> 教学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的通告

旧网站  admin888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3
 
 

全院同学: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大家已进入复习备考阶段,为了树立良好的考风,建立一个严肃的考试环境,根据我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向全院学生发出关于加强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的通告,希望每位同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以积极的心态参加考试,用优异的成绩向祖国汇报,向父母报喜。

一、考试纪律:

(一)考生必须携带学校颁发的学生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单人单座,并将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二)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和草稿纸(开卷考试除外);已带入的书籍物件等,应当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四)考生应在考试开始5分钟内,认真将自己的班级、姓名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字迹要工整、清楚。凡姓名、班级等漏写、错写或字迹辨认不清而造成无考试成绩者,后果自负。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两种不同的笔答卷;凡用红笔或铅笔答卷的考生(除制图外),其试卷不予评阅。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七)考试期间,手机、传呼机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八)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迅速交卷。

(九)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场考试科目的考试资格:

1、无校内颁发的学生证等证件者。

2、任意搬动课桌,更改考场布置者。

3、考试期间撕毁试卷者。

(十)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经批评仍不改正者。

2、抄袭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试卷者。

3、偷看、夹带、换卷、传递纸条者。

4、传借计算器等考试工具、携带考试资料者。

5、考卷有相当内容答案雷同,具有明显作弊迹象者。

6、接手机、传呼机者。

7、在试卷上故意添涂他人姓名者。

8、强占他人试卷者。

9、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10、利用无线电工具作弊者。

二、考试违纪(舞弊)处理

(一)凡是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不论什么类型的考试),组织作弊或在教室使用通讯工具传递考试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视作弊情节的轻重,对考生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二)凡是带有夹带进教室(闭卷考试)的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

1、带夹带的,发现一次扣该课程考试成绩2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再次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成绩记0分;

2、带教材、带书进考场的,并已构成作弊事实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成绩记0分;

3、凡发现带手机进教室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该课程考试成绩20分。

(三)帮他人作弊的,构成抄袭事实者,给予记过处分,成绩记0分。

(四)交换试卷(不论构成事实与否),一经发现,双方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双方成绩均记0分。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1、扰乱考点、考场及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考试纪律的。

3、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

4、其他严重违犯考试纪律的。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文章纠错】 【关闭页面】
 
文章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站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 欢迎转载本站原创稿件,请务必署名作者及出处并保证不随意篡改或用于非法目的,否则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站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
 
≡ 新闻搜索 ≡
关键字
≡ 近期文章 ≡
·2008年上半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 (12/13)
·关于组织2007年下半年全国高校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等级考试 (12/13)
·关于组织我院学生参加200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知 (12/11)
·2007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6/5)
·关于印发《2007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25)
·关于加强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的通告 (1/23)
·关于表彰05至06年度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12/27)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十一五”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 (12/26)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通知 (12/12)
·关于各系部上报补考人数的通知 (10/23)
学院地址:湖北省黄冈市东坡大道62号 邮编:438000 电话:0713-8671228
招生热线:0713-8671666、8671699 就业热线:0713-8661809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和IE6.0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Copyright@2006-2007 ICP备案:鄂ICP备06009829号
制作维护:黄冈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联系邮件:hgcst#163.com(#换成@) 当前版本:V2008Bat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