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办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资产管理员统一对办公室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二、使用部门要爱护和保管好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需借用,必须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借用时须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管理员要做到借时检查,还时验收。借用物品被损坏,由借用人员修复,遗失按折旧后赔偿。个人不得把公物置于家中使用或变相化公为私。
三、要加强对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贵重设备的管理,坚持专人保管,责任到人的原则,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四、职工辞职或调离时,对配给其个人使用或由其保管的物品,应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辞职和调离手续。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首先由资产管理员提出申请,按固定资产报废手续进行。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六、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完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靠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由学院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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