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科党字[2011]7号
中共黄冈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在师生党员中开展佩带党徽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党支部:
为了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党员意识,使师生党员在各项活动中成为广大师生学习的榜样,在师生心目中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当前形势和我院的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师生党员中开展佩戴党徽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不断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激励、鞭策与监督,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党员形象展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师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党风建设推动校风、学风建设,为创建和谐校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佩戴范围及时间
此次佩戴党徽活动,暂限于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师生党员,其他党员暂时不做要求。
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筹划,把佩戴党徽活动作为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于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
三、佩戴要求
以上范围的师生党员,在校园内(包括公寓、食堂、教室、图书馆和其他公共场所)活动时,要把党徽佩戴于外衣左前胸醒目的位置。如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则应将党徽置于上(前)方。
四、党徽的发放及补发
师生党员的党徽由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购置,由各支部负责向所有取得党籍的师生党员配发,并随时督促检查每名党员的佩戴情况。党徽是共产党员身份的标志,每位师生党员必须按规定自觉佩戴,要珍惜、爱护党徽,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配发的党徽如有丢失或损坏,党员个人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并同时写出书面申请和书面检查并缴纳党徽购置费10元,经党委组织部审批后予以补发。
五、对不按规定佩带党徽的师生党员的处理办法
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师生党员佩戴党徽情况的监督管理,对佩戴党徽但没起到示范作用、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师生党员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故不佩戴党徽的师生党员,要根据情节轻重和不佩戴党徽的次数进行批评教育、在党支部大会上做检查、给予党内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上述情况的处理中,不涉及组织处理的,由党支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由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查。
六、几项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把它作为加强师生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种长效机制来抓,把共产党员佩带党徽,公开党员身份,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纳入党风党纪的范畴,作为密切党员、党组织同广大师生联系,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2、各党支部要加强对佩带党徽活动重大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师生党员充分认识到,党徽不仅是一个标志,更是一种责任、一项承诺,使每一名共产党员将胸前佩戴的党徽,看作是长鸣在耳边的警钟,看作是飘扬在心中的旗帜,是对自己的一种警示、一种鞭策。让佩戴党徽活动真正起到对党员的激励、监督作用,起到激发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党员的自豪感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自我监督的意识,促进党员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3、各党支部要通过入党宣誓仪式等形式,把佩戴党徽活动与其它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佩戴党徽活动是党员教育的一种形式,只有与其它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才能显示出长久的生机与活力。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以履职尽责为载体开展“党员形象工程”、党员“责任制”活动、“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我是共产党员,我的言行无愧于党员标志”、“亮身份、举旗帜、做表率”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再结合院报、校园网等媒体的宣传,营造出浓厚的党员教育氛围,以佩戴党徽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适合本支部特点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每个党员在本质岗位上建功立业,创先争优,为学院持续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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