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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来源:院办     时间:2008-04-30

根据省政府关于节假日的安排意见,学院五一、五四期间放假安排如下:
一、“五一”放假三天,从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日止。
二、五月四日上午照常上班上课,(上星期五的课),下午28周岁以下师生按规定放假半天。
三、请各部门利用节假日安排好学院迎评促建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学工处、各系要安排好学生管理值班,作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稳定的节假日。

特此通知。

院办

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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