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节假日的安排意见,学院五一、五四期间放假安排如下: 一、“五一”放假三天,从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日止。 二、五月四日上午照常上班上课,(上星期五的课),下午28周岁以下师生按规定放假半天。 三、请各部门利用节假日安排好学院迎评促建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学工处、各系要安排好学生管理值班,作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稳定的节假日。
特此通知。
院办
四月三十日